拿到这个证,宅基地可自由买卖!

对我省的广大农民来说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好消息:你的宅基地和房屋在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就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自由买卖了。

4月7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今年,我省将重点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到年底前,在原来取得宅基地证不变不换的前提下,基本实现“应登尽登”,颁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任务。

对农村土地、房屋进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是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和保护重要举措,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辽宁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已经依法审批登记的宅基地,本村村民之间可以买卖,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可以办理宅基地转移登记,但宅基地卖出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这对于进一步显化农民的土地、房屋财产权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实现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为此,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政府要在严格执行“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政策基础上,以“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为登记原则,全力推进登记工作。

据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前,我省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过确权登记,此次确权登记的工作重点是尚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各地要逐级推进房屋和宅基地一体权籍调查,已完成宅基地调查的补充调查农房信息。颁证以“不变不换”为原则,已有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继续有效。权属核查要以村为基本单元,要挨家挨户核实情况,排除非村集体成员、违规占地、一户多宅、权属争议等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与农业部门配合,指导村集体化解登记矛盾,做好登记公告工作。同时,鼓励各地出台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严禁通过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

据悉,去年我省庄河市、瓦房店市、凤城市、营口老边区等市(县、区)作为试点,已提前完成了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工作,为全省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确权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在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登记发证效率,确保年底前完成全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在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的工作目标。(郝洋)

发布于 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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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新民市,的农村,我们新建村,到现在也没有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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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村买卖有用吗,怎的也得是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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